最低条件!在销售方式之前,彻底追求产品质量吧。
如果搞错了顺序,根本就卖不出去。
过去,商品即使只有一点点差异化,也足以被称为“差异化”。因为战后几十年间,商品本身还没有完全丰富起来。然而现在,商品充斥市场,即使创造出类似的新商品,也无法再被消费者理解。A牌洗衣机和B牌洗衣机,选择哪个都一样。甚至店员都会这样介绍。
当今时代,商品需要明显的差异化。需要人人都能理解的明确区别。而且,需要高价值。必须是能确实提升购买者生活的有吸引力的商品。否则,卖了也没用。销售与市场上已经泛滥的商品类似的东西,有意义吗?没有。竞争也已经非常充分了。
然而,有些情况下,商品没有明显的特点,也没有那么大的魅力,却试图通过营销来销售。确实,如果做好文案和营销,销售额可能会略有增长。但是,不仅无法指望爆发式增长,在竞争激烈的红海市场中,如果不投入大量精力,是无法脱颖而出的。即使销售额上升,预算也会增加。就是这么回事。

如果所推出的商品或服务具有独一无二的绝对特点,情况就不同了。不仅会吸引关注,销售额也会提高,还能为社会创造巨大价值。能为社会创造价值,就意味着能卖出去。
在创造商品或服务时,有一些必须满足的最低条件。那就是“持续改进商品或服务”和“彻底倾听消费者声音”这两点。如果商品好,销售成功的概率也会大幅提高。如果顺利,甚至可能不需要营销预算,通过口碑就能传播开来。营销策略的效果也会显著提升。如果没有这个前提就考虑营销,只会大幅增加预算。
理想的情况是“商品好”→“口碑逐渐扩大”→“预设由参与者传播的机制”这样的流程。如果这两个条件都具备,仅仅因为商品好就会传播开来。当然,最初使用的人必须设法找到,但只要找到了,就会传播开来。
如果即便如此也未能传播,或者希望加快业务发展速度,那么就可以使用营销策略和广告进行助推。与其在最初阶段就绞尽脑汁思考营销,不如专注于将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做到极致,并彻底了解自己想要销售的对象——客户,这才是最重要的。
某位世界著名的营销人员甚至说:“如果商品没有绝对的魅力,我根本就不会接这个工作。” 毕竟,现在再增加那些平庸的东西,也没有必要让它们充斥世界。
即便如此,所开展事业的成功率据说也只有20%到30%。要以快速的节奏建立一个事业,如果遇到困难就进行调整。如果仍然觉得不行,那么对事业本身进行大的方向性转变也很重要。要以这种快速的节奏不断重复这个循环,创造出自己独特的优势领域。
我再说一遍,最初最重要的是商品的质量和压倒性的特点。如果商品的质量和特点出色,它就会自然传播。抛开营销和其他杂念,与用户沟通,密切接收反馈,只专注于创造出色的商品。


